随着春运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通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不断强化措施,保持“严管、严控、严查”的攻坚势头,紧盯无证驾驶的明显问题,实行面上控、线上纠、点上查,采取突出重点进行集中整治,并充分的发挥智慧交管人脸识别预警功能,对违法车辆实施精准定位,让其无所遁形,始终保持严管严查的的高压态势。
1月22日,通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公安集成指挥平台发出预警信息:一辆车牌号为甘AG6**8的小型轿车在襄瑞路行驶,而该车已达到报废标准。指挥中心迅速行动,借助智慧交管平台人像比对系统,经过细致排查,最终锁定驾驶人王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属于无证驾驶。
随后,指挥中心立即指令执勤民警在襄瑞路设卡拦截。15时10分,民警成功查获该车辆。经现场核查,车辆已达到报废标准,且驾驶人王某某无证驾驶情况属实。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近期,通渭公安交警凭借稽查布控系统,共查处驾驶证异常、逾期未报废等重点违法案件10起,依法对10名违法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1、严重威胁自己和别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驾驶员缺乏交通安全知识,不能严格遵守道路交互与通行规则,若引发交通事故则会极度影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2、扰乱道路交互与通行秩序。无证驾驶人员一般交通安全法规意识淡薄,时常会为了避开检查而做出超速、闯红灯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极度影响正常道路交互与通行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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