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火某驾驭小型轿车在榆中县沿沪霍线行进至方圆建化门前路段时,与逆向骑行的施某某产生磕碰,致施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非机动车上路行进时,应在路途右侧交通阻隔栏内车道行进;没有阻隔带时,应该尽可能靠右行进。逆向行进轻则引起交通堵塞,重则引发交通事故。
近来,张某沿嘉峪关市机场路西侧非机动车道由北向南骑行至方特大路途口处时,未恪守交通规则闯红灯经过路口,被李某驾驭的沿方特大路由西向东正常行进的小轿车撞倒,致张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路途交通事故。
近来,李某某驾驭小型轿车行进至武威市凉州区G30(连霍高速)1923Km公里+500m处时,与李某驾驭的正在改变车道的小型轿车产生磕碰,形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改变车道前必定要注意仔细观察,提早打转向灯,在不影响其他车辆行进的情况下再变道,不能“强行”“抢行”变道。
近来,屈某林驾驭小型轿车沿嘉峪关市迎宾路由西向东行进至朝阳路路口处右转弯时,将同向直行的一电动车撞倒,致电动车驾驭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路途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 在进入路口前泊车张望,让右方路途的来车先行;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相对方向行进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科目二和科目三(路途驾驭技术)第五次预定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果报废。
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注册登录后,主页挑选“更多”,在“事务中心-驾驭证事务”挑选“考试预定”,填写相关资料在线处理。
注册登录交通安全归纳服务处理渠道(),在主页点击“事务处理”,在“驾驭证事务”中挑选“本地考试预定”,填写相关资料在线处理。
原标题:《【交通安全警示周报丨第78期】盲目行车不可取,乱撞红灯更不可!》
本文为汹涌号作者或组织在汹涌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组织观念,不代表汹涌新闻的观念或态度,汹涌新闻仅供给信息发布渠道。请求汹涌号请用电脑拜访。
新闻推荐
【2025-04-29】
【2025-04-29】
【2025-04-28】
【2025-04-28】
【2025-04-28】
【2025-04-28】
【2025-04-27】
【2025-04-27】
【2025-04-27】
【2025-04-26】
【2025-04-26】
【2025-04-10】